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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和歐盟認為伊朗尋求發展核武器,但德黑蘭表示其核項目只是用於和平的民用目的。美國和以色列最不願採取的一個政策選項就是對伊朗的核武器地點進行軍事打擊。
伊朗和六大國的談判代表在過去十年一直致力於達成一項協議,阻止伊朗發展核武器。但是,一些人主張採取更加激烈的手段來制止伊朗的核野心。
以色列認為,一個擁有核武器的伊朗會對以色列的生存構成威脅。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威脅要對伊朗的核設施發動軍事打擊,確保德黑蘭無法發展核彈。美國也表示,“所有選項都仍然可能”,這暗指其中包括軍事行動。
前美國駐聯合國大使約翰‧博爾頓傾向於進行軍事干預。他說,“我們沒有更好的選項,卻只有兩種結果。一種選項是伊朗和其他國家發展核武器,另一種是以色列和美國對伊朗發起先發制人的軍事攻擊,現在這種情況,我認為選項二優於選項一。這兩個選項都不是最佳的,但是現在我們沒有更好的選擇。”
分析人士說,以色列完全有能力對伊朗的核設施進行空襲。這包括伊朗的鈾濃縮設施、鈾礦,以及為核設施生產零件的實驗室和工程公司。
但分析人士也指出,伊朗將核設施建在地下深處,以色列的空襲可能無法達到這樣的深度。
布拉德福德大學的軍事分析師保羅‧羅傑斯說,美國是世界上唯一一個能夠轟炸地底深層目標的國家,他們擁有一種叫做“巨型穿透彈”的武器。
羅杰斯說,“這種武器經過專門設計,能夠穿透好多層的加固水泥,能探測並順利通過防護層,在到達主要目標空間時再爆炸。而這也就是我說的,唯一一種能夠穿透到地底深層的炸彈。”
羅杰斯和其他分析人士說,即使對伊朗可能的核設施發動襲擊,也只會將該國的核項目推遲兩到三年。
羅杰斯說,“而以色列進行空襲的問題就是,如果真的發動襲擊,我們可以肯定伊朗會更加堅定地盡快發展核武器。”
麻省理工學院的伊朗核問題專家吉姆‧沃爾什同意這種觀點。他說,“美國情報部門現在認為伊朗還沒有決定是否要發展核武器。他們有一個在2003年暫停的項目,到現在還沒有決定是否繼續發展。而如果你採取軍事行動,他們就會決定發展。”
美國國防大學軍事分析師托馬斯‧漢默認為沒有採取軍事行動的理由。
他說﹕“如果只能將伊朗發展核項目的時間推遲幾年,那麼轟炸有什麼意義呢?那時你面臨的就不再只是一個擁有核武器的國家,而是一個擁有核武器的、對你帶有憤怒情緒的國家,因為你轟炸了他們。介於這個考慮,我看不到軍事行動的價值。”
漢默表示,主張轟炸伊朗“並不是提出一種戰略,而是提供一種戰術:那就是轟炸轟炸再轟炸,而不知道這何時才能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