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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一項禁止大部分公共場所持槍的法律元旦生效,但一個法庭案件繼續挑戰這個法律。
一名美國地區法官12月20日裁決,阻止這項法律生效,理由是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剝奪了人民保護自己和親人的能力。
但一個聯邦上訴法庭星期六(12月30日)臨時擱置了地區法官的裁決,允許該法律在繼續上訴時生效。律師們計劃1月和2月向第九上訴巡迴法庭提出上訴。
這部由民主黨州長加文·紐森(Gavin Newsom)簽署的法律禁止民眾在26個公共場所隱蔽持槍,包括公園、遊樂場、教堂、銀行和動物園。
禁令適用於所有人,無論是否有隱蔽持槍許可。一個例外是私人公司如果張貼標誌說允許民眾帶槍進入公司。
紐森週六在裁決後在社群媒體X上貼文說,“這個裁決將允許我們常識性的持槍法律生效,我們同時能就地區法官的危險裁決提出上訴。”加州人幾乎所有人都支持確保醫院、圖書館和兒童遊樂場等地方繼續沒有槍支的努力。
加州步槍和手槍協會起訴阻止這項法律。地區法官科馬克·卡尼(Cormac Carney)發布臨時禁令阻止這部法律時寫道,這部法律“衝擊並違背第二修正案,公然對抗最高法院。”
卡尼寫道,槍支權利組織可能成功證明該禁槍法律違憲,可能會被永久推翻。
該法律修改了加州隱蔽持槍許可的規定,而美國最高法院已經對紐約州步槍和手槍協會與布魯恩案件做出了裁決,表示持槍法律的憲法性必須對它們是否“符合國家槍支規定的歷史傳統」進行評估,導致幾個州急忙通過自己的法律。
紐森說,他會繼續推動更嚴厲的控槍措施。
紐森以控槍的全國領導人自居,同時被更多的人認為是潛在的總統候選人。他呼籲並簽署了不同法律,包括打擊不可跟踪的“鬼槍”、打擊向兒童推銷槍支並允許民眾就槍支暴力起訴的措施。這是模仿德州的反墮胎法律。
加州民主黨籍司法部長邦塔(Rob Bonta)對卡尼的決定提出上訴。邦塔說,如果地區法官阻止法律的裁決獲準成立,“會允許家庭和兒童聚集場持槍,危及社區。”
加州步槍和手槍協會主席查克·米歇爾(Chuck Michel)在聲明中說,根據法律,擁有持槍許可的人“無法駕車穿過城中的一個禁槍區而不犯法。”當米歇爾說守法公民能夠保護自己時,罪犯就受到遏制。
(本文依據了美聯社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