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執法當局稱去年一共抓獲了1600多名外逃貪官﹐追繳近78億元贓款贓物。當局截獲的人員和財產據信只是問題的冰山一角。
中國最高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星期天在人大年度會議上作工作報告時說﹐檢察機關去年加強了反腐敗國際司法合作﹐進一步完善了境內外追贓追逃機製﹐共追繳贓款贓物77.9億元人民幣﹐並抓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1631人。根據最高檢察院提供的數據﹐被抓獲的潛逃人數比前一年大增27%。
官方的新華社引述全國人大代表趙林中的話說﹐“一些貪官抱着‘撈了就跑﹐跑了就了’的心理﹐聚斂財產﹐先在海外安家﹐再把資產轉移﹐最終擇機出逃﹐給國家帶來巨大財產損失。”
中國報刊星期一以“我國去年抓獲1631名外逃貪官”為標題廣泛報道了最高檢察院提供的數據﹐並引起民眾的熱烈討論。不少網民說﹐被抓獲的貪官只佔外逃官員總數的一小部份﹐而大部份被非法轉移到境外的財產都沒有被追回。
中國官方迄今沒有公佈外逃貪官的總體數據。去年7月﹐共產黨機關報人民日報海外版引用中國社會科學院和中央紀委的報告說﹐已有4000多名貪官逃到海外﹐捲走資金超過500億美元。但是幾天後﹐人民日報發表致歉聲明﹐稱數據來源表述有誤﹐並收回了這篇報道。
*學者﹕紀檢主導反貪難以對付貪官*
中國目前的反貪機構主要分三部份--各級檢察院下屬的反貪局﹐各級政府監察院和各級共產黨紀律檢察委員會。但是觀察人士說﹐檢察院所屬的反貪局的地位並不高﹐辦案時經常受到來自上級的壓力﹐目前反貪的主角是中共紀檢部門﹐這種自己人查自己的人反貪方式難以從根本上對付貪腐分子。
江蘇省南京市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贊寧說﹐由於受到中國反貪機製的限制﹐目前檢察機關抓獲的貪官和外逃貪官只佔實際貪官和外逃貪官的很小一部份。
張贊寧說﹕“一般來說﹐檢察院和公安局不可以直接對貪官進行偵查。只有通過黨的紀律檢察委員會認定他有犯罪行為以後﹐才交付給司法部門來處理。這樣就有很大的問題。一個是關係的問題。一個是﹐被罰的貪官往往是某些在位的貪官的對立面。這樣做不可能有真正的反貪。 ”
*首任反貪總局局長﹕貪官逃的多 追回的少*
1990年代中期時任中國最高檢察院所屬反貪總局第一任局長的羅輯也對美國之音說﹐外逃貪官中只有少部份被抓回。
羅輯說﹕“境外追逃﹐這個工作是比較難做的。不管從付出的代價﹑付出的人力上﹐以及從難度上看﹐它都是有一定難度的。能夠真正引渡或者追逃回來的腐敗的國家工作人員佔外逃國家人員肯定是個小數。也就是說﹐逃出去的多﹐真正能夠追回來的少。這是毫無疑問的。”
羅輯當年在領導反貪工作時經常與海外執法機構聯係與合作。他說﹐去年檢察機關抓獲的貪官比上一年大幅度增加﹐說明在反腐敗國際合作方面中國取得了進展﹐這一點值得肯定﹐同時也反映國際社會在對付中國官員貪腐方面凝聚了更多的共識。
羅輯說﹕“反貪是各國政府面臨的共同課題。(貪腐)對經濟的影響是相當大的。中國官員的腐敗會給一些境外在中國的投資公司同樣帶來危害。”
*國際反貪腐合作有進展*
去年七月﹐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主要嫌疑人賴昌星在逃亡12年後被加拿大政府遣返中國。
同樣在去年七月﹐在中美聯合反腐敗工作組第六次會議上﹐美國國務院和商務部官員表示﹐美國致力於與中國在加強反腐敗鬥爭中的合作﹐包括不提供庇護所﹑資產追回和法律互助﹐雙方的合作取得了良好進展。
不過﹐東南大學教授張贊寧說﹐國際反腐合作仍然局限於中方向外國政府提出要追查的外逃案件﹐而這只佔外逃案件總量的一小部份。
張贊寧說﹕“外國合作處理的都是中國政府點名要抓的那些貪官。外國政府不會把中國政府沒有點名﹑沒有正式立案的那些貪官﹐比如那些已經逃到海外﹑把贓款轉移到海外的人﹐不會對這些人進行處理。”
*兩高報告 人大代表投反對票*
正在北京開會的全國人大代表星期一一整天分組分團審議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的工作報告。
在以往多屆的人大會議上﹐許多人大代表對兩高院的工作表達過不滿﹐在表決通過兩高院的工作報告時﹐投反對票或棄權票的人數往往高達兩成﹐有時甚至超過三成﹐是人大會議表決通過的各項議案中反對票最多的項目。
也有人為檢察院和法院的工作打抱不平。以實名登記微博賬號的中國檢察出版社副社長趙志剛說﹐對於社會治安的擔心﹑對於腐敗打擊的不力﹐很多代表把責任加在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頭上﹐這是不公平的。他說﹐“這個社會病了﹐被迫吃藥的卻是幾個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