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雞儆猴 中國重判自焚案藏僧

  • 吳心欣

四月時藏族喇嘛為彭措送舉行火葬

星期一﹐一名四川阿壩格爾登寺的僧人被當地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年,罪名是在格爾登寺一位僧人的自焚案中犯下故意殺人罪。觀察人士表示﹐中國政府希望藉此判決達到殺雞儆猴的目的。

8月29日,四川省阿壩州馬爾康縣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依法判處一位名叫仲週的藏族僧人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今年3月16日,16歲的格爾登寺僧人彭措在自焚後被同寺僧人仲周安排藏匿達11個小時之久。新華社報道說﹐由於拖延了搶救時間,彭措於第二天在當地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彭措是仲週的侄子兼徒弟。

美聯社報道說﹐公訴機關指控﹐仲週在明知彭措已嚴重燒傷急需治療的情況下,仍將彭措轉移、藏匿,阻止救治,導致彭措因延誤救治而死亡,其行為構成了間接故意殺人罪。人權組織說﹐彭措自焚是為了抗議中國對藏傳佛教信徒採取的政策。

總部位於華盛頓的“國際西藏聲援運動”主席瑪麗•貝特•馬爾凱(Mary Beth Markey)在接受美國之音記者采訪時表示,中國政府沒有着手去解決導致彭措自焚的深層問題﹐而是去追捕和這個案件有最直接關係的人﹐這表明了中國政府殺雞儆猴的決心。

馬爾凱說﹕“這是中國政府希望能夠把僧人自焚這種極端方式壓制下去的一種手段﹐因為自焚讓中國政府很頭痛﹐迫使政府不得不去處理這些問題。這些審判和最後判決根本沒有展現出應有的法律推理﹐這對我們這些西方人來說是完全無法理解的﹐這很讓人難過。”

美國之音記者打通了馬爾康縣人民法院行政辦公室的電話﹐當記者表示希望了解案件的審判情況時﹐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女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作為一個法院,審判是我們的職能,今天我們确實有開庭,而且我們是公開開庭的,對於我們法院來說,審判的對象只有被告人,其它的我不知道。”當記者詢問這位工作人員是否可以告知案件承辦人員的電話時﹐她以“那是內部信息不能對外公佈”的理由拒絕了。

自從彭措自焚導致格爾登寺的喇嘛舉行了一些抗議活動後,政府對格爾登寺及其週圍地區實行了嚴密的保安措施。美聯社報道說﹐外國新聞記者不允許進入該地區。

今年6月初﹐聯合國“強制或非自願失蹤問題工作小組”呼籲北京公布300多名被關押的藏人喇嘛的消息,那些喇嘛4月份在舉行抗議活動後被警方從格爾登寺帶走後失蹤。中國政府後來回應說﹐為了讓這些喇嘛能夠遵紀守法,地方政府安排對他們進行法律教育。

“國際西藏聲援運動”主席馬爾凱強調﹐中國政府採取審判﹑判刑等脅迫性措施完全無益於改善目前政府和藏人之間的緊張關係。

她說﹕“中國政府需要解決的問題是藏人心中的不滿情緒﹐而不是使用強力來使藏人保持安靜﹐這種手段短期內可能能夠收到一點效果﹐但是長期來說是沒用的。”

另外兩名被告喇嘛澤讓旦真和旦純,將於星期二出庭接受審判,他們被控鼓動並幫助彭措自焚並且導致彭措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