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台商賴坤玠被控遭中國情報單位吸收,返台收集飛彈技術資料等軍事機密一事,經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9日以違反安全法等罪名,判處賴有期徒刑1年6個月、褫奪公權2年。
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書指出,現年35歲的大陸台商賴坤玠,於2010年2月間,被中國國務院中央對台工作小組副主任李旭吸收,返台與昔日同窗 -- 於軍中任職的曹姓少校接觸,向曹收集有關台灣的飛彈技術規範資料等軍事機密。
曹姓少校與賴坤玠接觸後,發覺有異,於是向上級彙報。爾後,檢調人員經長期監控,於2011年5月底在賴坤玠交付曹姓少校1萬6千美元和新台幣11萬3千元時,當場將其逮捕。並且於2011年6月底將賴坤玠起訴,並且求刑1年6個月,羈押至今。
*國安漏洞擴大?*
針對這又一起共諜案件,台灣政治大學教授金榮勇表示:“在兩岸關係緩和的過程中,我們的國家安全防護可能比以前有更大的漏洞,因為我們現在每年去大陸的大約有四、五百萬人,大陸到台灣來的觀光客、專業人士、學生等等,可能每年也有三百萬人以上,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講,我相信對於台灣的國防或資訊安全的維護,必須做出更多的努力才能防範,或者說才能把損害減到最低,”
據台灣高檢署透露,賴坤玠於2005年11月被任職的台灣某公司調往該公司位於大陸的分公司擔任經理後,便帶着全家人移往北京定居。據指出,在高檢署偵訊時,賴坤玠否認涉案,最後檢調單位出示多日來的跟監和監聽資料,賴才鬆口。
在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時,賴坤玠坦承犯行。合議庭認為,賴坤玠為一己之私,為大陸向國內軍官施以利誘,收集有關國家安全的軍事機密,但審酌他犯後態度良好,因而以安全法、貪污治罪條例中的賄賂罪,判處他1年6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2年,並沒收涉案美金與新台幣現鈔。但是全案仍可上訴。
*輕判的可能原因*
對於為什麼一樁間諜案會被判處這麼輕的刑罰?金榮勇教授的看法是:“以現階段台灣的司法獨立情形來說,我相信馬英九政府是不敢去干涉司法審判的。所以基本上應該是,一方面他是一個商人,他犯後的悔意,跟配合的程度,可能是使我們的治安單位跟司法單位都有獲得相當程度的收穫,才會使判罪得到相對最輕的結果。”
據台方調查人員透露,賴坤玠並非軍職退伍,何以能接觸軍方系統,竊取軍事機密提供給大陸,檢調人員懷疑賴可能有親友具軍方背景,目前正繼續朝其在台及軍中是否有其他共犯或接應人士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