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守望教會與當局的對峙已經進入第十一個星期。雙方分別以中國憲法和政府行政法規作為堅持自己立場的依據而各不相讓。中國法律界精英認為﹐立法機關應該考慮訂立宗教法﹐讓雙方有一個共同的立足點﹐但又承認﹐如果中國不改變黨對宗教事務的領導地位﹐人大很難制定一個各方都能接受的宗教法。
沒有得到官方認可的北京守望教會上星期天繼續在戶外一個當局認為是顯眼的地方進行了主日敬拜活動﹐而當局繼續採取圍堵和扣押等方式阻止教長和教友們出席敬拜活動﹐行動中又有多名信徒被警方帶走。
*對峙已曠日持久*
從今年四月十號以來﹐守望教會每個星期天都與北京當局發生這種對峙。教會還把這種對峙稱為為捍衛宗教自由與當局展開的一場爭戰。
在那之前﹐房東由於受到當局的壓力提前解除租房契約﹐導致守望教會不能繼續租用聚會場所。教會原本自己買下一個場地﹐但也因為當局不准給鑰匙而無法使用。
分析人士說﹐北京當局根據一項現行的行政法規正在對守望教會實施規管和限制。根據2004年國務院通過的《宗教事務條例》﹐任何宗教活動場所的內部管理必須接受宗教局和當地其它政府部門的指導和監管﹔如果在宗教場所外舉行大型宗教活動﹐主辦方必須先向當地的宗教局申請。
守望教會則表示﹐中國憲法保障公民的宗教自由﹐當局無權規管教會的內部事務﹐因此這個家庭教會沒有得到官方的認可。
*法學界提新法 質疑《宗教事務條例》合法性 *
守望教會與北京當局兩個多月來的對峙驚動了中國法律界的一些精英。兩星期前﹐中國憲法協會兩位副會長張千帆﹑童之偉和多位著名的法學家聚集在北京大學法學院﹐討論國務院頒佈的《宗教事務條例》是否違反憲法。
參加那次討論會的一位學者最近在香港表示﹐每一位與會的法學界精英都認為國務院頒佈的《宗教事務條例》存在法律問題﹐而當前北京守望教會與當局的對峙表明﹐宗教問題必須用法制的辦法來解決才能化解矛盾。
這位不願讓外國媒體透露他姓名的學者說﹐中國憲法第三十六條雖然明確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但憲法在中國並沒有被司法化﹐也就是說憲法還沒有作為中國法院裁判案件的直接的法律依據﹐而行政法規《宗教事務條例》又有違憲之嫌﹐因此立法機關應考慮訂立一個新的宗教法。
*李勁松律師﹕現行憲法下難立宗教法*
本身是基督徒的北京律師李勁松反對中國訂立新的宗教法。他的理由是憲法對公民享有宗教自由已經有明文規定﹐必須得到執法和司法人員的敬畏。另一方面﹐他認為﹐只要憲法繼續確立共產黨在中國的領導地位﹐人們就很難訂立一個當局和家庭教會都能接受的宗教法。
李勁松說﹕“在憲法四個堅持都還沒有取消的前提下﹐怎麼可能出現一個符合法制國家的宗教法的條文出來呢。如果出現不了這個條文﹐形成不了這個共識﹐出現的還會是以這(四個堅持)為基礎的宗教法。有這個法出來對守望教會來說也不一定是好事。”
*港大戴耀庭﹕守望教會與當局有共存空間*
香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戴耀庭認為﹐中國宗教問題的解決需要與政治改革配合﹐而這需要很長的時間﹐但政府在放任宗教自由和與守望教會對峙這兩者中間可以找到一個灰色中間地帶﹐儘快結束與教會的衝突。
戴耀庭說﹕“如果你沒有一個全面的政治體制改革﹐你的宗教自由問題不會單方面去解決。但是在完全解決這個問題和目前的對立情況中間還有一點點的空間﹐一種比較模糊的空間﹐這也是可能的。比如﹐它如果容許守望教會回到他們的大廈﹐就可以繼續讓他們做自己的事情。你不干擾它﹐它不干擾你。”
在最近一個星期天的主日敬拜再次遭到當局打壓後﹐北京守望教會在給教友的通報中表示﹐雖然在這場長時間的爭戰中﹐大家都感到身心疲憊﹐但是神將給信徒們信心﹑力量和最終的勝利。
不過在當局的高壓下﹐最近有多名神職和行政人員離開了擁有一千名信徒的北京守望教會﹐引發人們對教會與當局對峙還能持續多久的猜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