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全國法院工作年度報告沒有公佈細節

  • 黎堡

中國政府再度公佈全國法院工作年度報告﹐重申加強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犯罪﹐但沒有象去年那樣公佈這個領域的任何細節。法律和人權問題觀察人士說﹐當局宣稱的推行司法公開的努力還遠遠不夠。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在去年七月公佈首份全國法院工作年度報告後﹐這個星期二公佈了第二份年度報告﹐用三個篇章一共四部份對2010年各級法院的各項工作進行了總結。

跟第一份報告一樣﹐最新報告重申各級法院加大了對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懲處力度﹐但是沒有提供這方面的任何具體數據。去年的報告說﹐2009年各級法院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刑罪犯比2008年增加了百分之二十。

*沒有細節 令人聯想*

最新的法院工作報告不對如何處置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提供任何數據和細節﹐使人們產生了各種聯想﹐包括當局是否在刻意隱瞞這種案件可能再次大幅度增加的事實。

不過﹐總部設在美國舊金山市的中美對話基金會的研究部主任羅助華(Joshua Rosenzweig)在香港對美國之音說﹐去年的工作報告公佈了有關細節才真叫人刮目相看﹐而今年的報告不公佈細節只不過回到了常態。

羅助華說﹕“最高人民法院或任何執法機關就國家安全犯罪提供詳情是很不尋常的做法。法院回到以前的做法﹐在最新的報告中不提供有關信息﹐這種做法並非不尋常。有關中國刑事司法程序的很多事情我們都看不到﹑不了解。”

四川環保活動人士譚作人因為揭露地震災區豆腐渣工程2009年被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拘捕﹐2010年2月被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五年監禁。

*以維穩名義拘押 數據不會公佈*

他的律師浦志強表示﹐沒有官方的數據﹐他很難說2010年度以危害國家安全為名被重判五年以上的人一定比前一年大幅度增加﹐但即使官方提供了數據﹐也不一定能反映真實情況﹐原因是當局先以維護國家政權穩定的名義將一些異議人士抓起來﹐但又以法外拘押或者涉嫌經濟犯罪而拘押等方式對當事人進行懲處﹐而這些案例都沒有從法院工作報告中體現出來。

浦志強﹕“跟所謂茉莉花相關的一些事件往往會以煽動顛覆這種方式來安排指控﹐或者在當時逮捕的時候用相關的罪名。當初用這個方式去抓捕是不是一定會用這個方式去指控起訴和審判﹐這都比較難說。比如滕彪被關了兩三個多月後最終被放了。現在﹐艾未未這樣的情況它是用﹑有可能是用逃稅或者其它的方式(起訴)。”

最高人民法院在公佈2010年度法院工作報告的新聞稿中說﹐去年首次發佈工作年度報告是為了體現司法公開的原則﹐這個做法贏得了社會各界的高度認同﹑人民群眾的積極評價和新聞媒體的廣泛關注。

*浦志強指司法公開遠遠未實現*

浦志強律師對法院公佈年度報告表示歡迎﹐但他認為司法公開還遠遠沒有實現。

浦志強﹕“我對司法公開是這麼看的。常規的案件﹐因為也沒有多少人感興趣﹐公開審判還能做到。一些所謂重大敏感和我們都感興趣的公共案件的審判﹐基本上走的是越來越不公開的方式。我經歷的案件經常是旁聽的人全都是警察或者他們自己安排的人﹐連家屬都很難有充份的自由進去。”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則表示﹐推進司法公開是去年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重點之一﹐同時也是一大亮點﹐包括發佈《司法公開示範法院標準》和落實《關於司法公開的六項規定》以及進一步完善人民陪審團制度和拓寬參加審判活動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