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盟憲章的局限

  • 帕登

東盟憲章主張以和平方式解決區域爭端,尊重人權,印度尼西亞最近也一直在努力讓東盟不辜負其憲章原則,但是,印尼的努力卻只是凸顯了東盟憲章的局限,而不是展示其潛力。

美國之音記者帕登從雅加達報道說,東盟沒有能力解決泰國和柬埔寨的邊境衝突,同時它同意讓緬甸在2014年擔任東盟主席國的引發爭議的做法﹐也引起了外界對東盟基本上傾向於積極接觸政策的批評。

印尼今年擔任輪值東盟主席國,希望讓東盟在國際上事務中發揮有效的政治力量。 但是,東盟無法在其成員國泰國和柬埔寨之間斡旋和平,這甚至讓東盟本身的領導層也感到無奈。

*東盟斡旋和平未果*

東盟主席印尼外長納塔雷加瓦不止一次試圖斡旋解決泰柬因邊境爭端引發的軍事衝突,但是到目前為止,所有的努力都不成功。

雖然納塔雷加瓦對進展的速度感到失望,但是他說,他並不覺得東盟需要執法力度才能取得效果。

他說:"我們在盡最大的努力。外交不僅僅是施壓和制裁,也包括接觸。我們要等等看,目前還沒有定論。過一段時間再來找我, 看看我們有甚麼進展。”

*巴溫: 缺乏制裁措施 *

新加坡東南亞研究所戰略研究專家巴溫說,東盟無法進行施壓和實施制裁使得東盟淪為一個無效的政治組織。他說,泰國和柬埔寨和平進程遇挫顯示出東盟完全依賴勸解与平和外交的方式的局限。

他說:“東盟沒有一個處理這類敏感問題的機制。不錯,它有爭端解決機制,但是卻沒有制裁措施, 沒有懲戒措施。 我不止一次說過, 正因為如此,成員國才會為所欲為,因為他們知道不會受到懲罰。”

東盟不顧緬甸糟糕的人權紀錄,同意讓緬甸擔任2014年的輪值主席國也令人質疑,該組織是否真的要致力於加強該地區的民主。

東盟在處理違反東盟憲章的成員國所面臨的部分問題是憲章本身的矛盾。東盟憲章主張集體責任,以及不干涉成員國內政。

*東盟憲章不干涉內政*

東盟成員國的政治體制很不相同也使得東盟很難實施統一的行為准則。越南和老撾等國基本上是一黨執政,而印尼和泰國雖然在民主進程中取得了相當的進步,但是這些進展仍然很脆弱。

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大學的政治分析人士賽耶說,泰國2006年的軍事政變出乎他和亞洲學術圈的意外。

賽耶說﹕“泰國一直試圖恢复民主進程,重返民主軌道,但是,他們發現軍方仍然是一支獨往獨來的力量。我想說的是,從1992年到2006年,我們在這些教授泰國政治的人﹐原來以為泰國已經成功轉型,變得民主化了,軍方也得到控制, 但是這些事件顯示,我們錯了。”

賽耶對印尼爭取讓東盟成為一個政治力量的努力表示贊賞,盡管從短期來看, 這只是凸顯了該組織所面臨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