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震導致日本出現核電站危機之後﹐中國官員表示﹐中國不會因為其他國家的一次事故就放棄發展核電的努力。但是他們強調﹐安全將被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安全第一”取代“積極發展”*
上星期﹐中國國務院做出決定﹐要全面安檢核設施﹐加緊編製核安全規劃﹐調整核電發展中長期規劃。在核安全規劃批准前﹐暫停審批核電項目。
據此﹐《21世紀經濟報道》稱﹐中國的核電發展戰略在一夜之間發生突轉。該報認為﹐轉變之一是“積極發展”的方針被“安全第一”所取代。
報道說﹐中國核電發展的指導思想在“十一五”之前﹐是“適度發展”﹔“十一五”時期變成“積極發展”﹑“加快發展”﹔“十二五”規劃改成“安全高效”﹐而現在則強調“安全第一”。
*官員表示中國做到技術和選址安全*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馮飛表示﹐在核電安全上﹐中國主要在兩方面下功夫﹕第一是核安全技術﹔第二是核電站選址。
他說﹕“一個是二代加技術,就是在引進法國技術的基礎上,進一步改進,主要是提高其安全性。第二個技術就是第三代核電技術,這是在引進美國西屋公司第三代核電技術的基礎上建設﹐它最先進的地方就是安全性比二代技術有很大的提高。”
馮飛說﹐在選址問題上中國非常謹慎﹐有的選址﹐論證時間長達20年之久。他說﹐核電站主要選在人口相對稀少﹑自然災害較少的地方建。
*中國尚需加強應急狀況的處置能力*
馮飛認為﹐在安全運營方面﹐中國已經有了一套與國際接軌的規則。但是﹐鑒于此次日本的教訓﹐中國應該加強應急狀況的處置能力。
他說﹕“這個應急不僅僅是核運行當中由於各種原因出現了問題,更重要的是,考慮特大自然災害出現的這些問題,怎麼樣有一套更加有效的應急方案和處置方案。”
*中國內地建設核電的熱情後來居上*
中國目前有13個核反應堆﹐在建的有20多個。現有核電站均分佈在東部沿海地區。“十二五”規劃提出﹐要加快沿海省份核電發展﹐穩步推進中部省份核電建設。
現在﹐中國內地省份建設核電的熱情大有後來居上之勢。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河南﹑重慶﹑四川﹑甘肅等多個內陸省市﹐已經向國務院提出建設核電站的計劃﹐並在積極進行游說。
發展內陸核電站的一個難題是﹐沿海地區在突發情況下可用海水應急冷卻﹐內陸核電站則只能靠江河湖泊﹐可是這些水源往往也是居民的飲用水﹐並廣泛用于農業灌溉。
一些具有較大風險的地區也申請發展核電。路透社說﹐處於地震易發區四川的南充市﹐其計劃可能會遭到拒絕。
*專家呼籲繼續實行嚴格准入制度*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馮飛則強調﹐中國應繼續實行嚴格的准入制度。
他說﹕“中國採取比較嚴格的準入制度。實際上,只有幾個核電公司可以幹核電,對此還有很多公司有意見。最起碼,從我個人的觀點認為,核電的市場準入不能夠太輕易地放開。”
2011年的全國能源會議決定﹐2020年全國核電運行裝機容量要達到8600萬千瓦。最近﹐國務院研究室專家範必﹑唐元撰文指出﹐要“防止一些地方和企業不顧客觀條件﹐過多﹑過快開工核電項目”。他們建議﹐把2020年的核電運行裝機容量控制在7000萬千瓦以下。
*核安全監管基本法缺位令人擔懮*
令專家們感到憂慮的是﹐1984年啟動的《原子能法》一拖27年﹐使中國核安全監管基本法至今缺位。《南都週刊》評論說﹐在“裸奔”了20余年後﹐中國核電還未穿上法律的外衣。
腐敗醜聞更使人們對中國管理核電廠和增加透明度的能力﹐信心下降。最引人注目的是中國核工業集團原總經理康日新受賄案。路透社說﹐康日新去年11月由於受賄近一百萬美元而被判處無期徒刑。
*人才成為中國核電發展的瓶頸之一*
此外﹐馮飛研究員認為﹐為了確保安全﹐中國需要培養足夠的高素質人才。
他說﹕“人才現在是瓶頸之一。現在我認為最重要的事情是核的人才的培養,包括運行人員﹑高素質的建設人員以及監管人員的培養。”
世界核協會在有關中國核工業的報告中說﹐人員技術培訓需要四到八年﹐而安全文化的建立需要更長時間。這一問題在管理系統內得以放大﹐那裡工作人員的薪水低于業內水平﹐且人數相對較少。
*核電規劃調整或導致碳排放指標失守*
中國將如何調整其核電發展中長期規劃﹐具體情況不得而知。不過﹐業內人士認為﹐未來五年﹐若核電發展放慢﹐水電﹑風電﹑太陽能等非化石能源將不足以填補缺口。受此影響﹐2020年單位GDP碳排放的指標就有失守的危險。
儘管面臨不利局面﹐《21世紀經濟報道》援引國家發改委官員李俊峰的話說﹐“如果做不到絕對安全﹐後續的核電站可以一個都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