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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對台灣出售武器﹐一向是美中之間的一個主要爭議點,為此,中國已經多次中斷和美國的軍事交流。隨着中國崛起,在世界舞台上影響力日增,一些美國前官員、退役將領和學術界人士,近年來開始公開質疑,美國自1970年代晚期至今所採取的對台政策,是否仍然符合今日的現實環境和美國的國家利益。
自美國總統尼克松訪問中國,和中國關係正常化以來,雙方30多年來依然為美台軍售問題發生摩擦。
究竟美國是否應該繼續對台灣出售武器,讓美中兩國不斷因此而關係緊張,還是乾脆放棄台灣,停止對台軍售,避免為台灣與中國發生衝突?
2011年5月,中國解放軍總參謀長陳炳德在北京對來訪的美國陸軍參謀長卡西抱怨說﹐當雙方需要合作的時候,美國對中國友好,但是當彼此不需要合作的時候,美國有時候卻做一些傷害中國人民感情的事情。
卡西忍不住對陳炳德的發言回應說﹐當美中兩國開始談到彼此間有問題,而這個問題就是對方的時候,雙方將難以建立一個長久的關係。
當時這段因對台軍售而起的你來我往言語,道盡了美中兩國無法妥協的分歧。
歷年來,中國在美國宣佈對台軍售之後的制式反應,就是指稱美國違反了兩國1982年8月17號簽署的聯合公報。在公報中,美方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唯一合法的中國政府,並承諾將逐年減少對台軍售數量。
不過,美國認為,中國在對台軍事部署方面的作為,不符合公報中關於軍售的重要前提。
美國國會研究處亞太安全研究員簡淑賢,近日在出席一個傳統基金會的研討會。
她說:“1982年8月17號的聯合公報說,美國打算逐漸減少對台軍售,但是這個條文的前提是中國必須以和平方式解決台海問題。更重要的是,里根總統的六項保證中,其中一項提到,美國不會終止對台軍售。里根總統還列出了他的指導方針,表明軍售的數量和質量,會依據中國對台灣的軍事威脅來決定。”
2009年,退役後為中國電信公司華為在美國進行遊說工作的前美國參謀長聯席會議副主席歐文斯,在金融時報上一篇文章裡主張,隨着中國經濟和影響力日增,美國必須務實認清中國的力量和角色,不應再繼續為軍售與中國持續發生摩擦。
歐文斯認為,美國對台軍售所依據的台灣關係法,已經不再符合美國的國家利益。
前白宮國家安全顧問布熱津斯基,在2012年1月的外交事務期刊上的一篇文章中認為,美國無限期對台軍售,只會讓中國對美國敵意增加,因此這個問題最好在未來10年內解決。
布熱津斯基最近在一個與中國留美學生的對話中,重申了這個基調。
他說:“我們應該認真的思考,未來在某一個時間點開始不再繼續對台出售武器,但保留讓台灣從其他地方購買武器的選項,因為即便在一國多制的模式下不會有解放軍駐在台灣,台灣也會擁有自己的軍隊。如果美國無限期售台武器,那不但只給人一個印象,事實上也的確造成台灣與中國的分裂。“
包括前國務院官員薛瑞福前國防部官員石明凱、卜大年,前白宮官員葛林等,許多前美國政府官員和學者都認為,對台軍售不僅涉及美國對台灣安全防衛的承諾,如果放棄台灣,更將對美國在亞太地區的盟友傳達錯誤信息,使他們對美國的承諾產生質疑,影響範圍極為深遠。
台灣方面也擔心,即便目前美國政府和學術界主流看法仍然支持對台軍售,不過“棄台論”接二連三的出現,在美國學術界經過一段時間的發酵,仍然有可能影響美國政府的決策。
華盛頓智庫布魯金斯學會訪問學者黃奎博對美國之音表示:“棄台論或終止軍售的說法雖然還沒有成氣候,不過台灣還是必須小心應對,這種言論一再出現,會漸漸影響校園學者的想法,如果決策官員不了解情勢,在找文獻時找到,就要注意不能讓它轉到校園或決策圈。“
美國曆任政府處理對台軍售的最主要依據,是由第96屆國會所制定,1979年1月1號生效的第96-8號法律--“台灣關係法”。
台灣關係法規定,美國不但有義務提供台灣防禦性武器、協助台灣維持足夠的防衛能力,美國自己還必須維持一定的軍事能力,以對抗任何以武力或其他高壓手段,危及台灣人民安全和社會經濟制度的行動。
多年來,美國政府無論是共和黨或民主黨執政,無論面對中國多大的壓力,都沒有停止售台武器。美國會不會放棄台灣?會不會終止對台軍售?會不會撤回對台灣的安全承諾?
白宮副國家安全顧問羅茲,上個月在華盛頓外國記者中心的一個簡報中表示﹐奧巴馬政府自上任以來已宣佈了幾次對臺軍售﹐美國要顧及的是如何實現對台灣的安全承諾。他說﹐他無法說明奧巴馬政府何時會就對臺軍售作出決定,不過一定會從美國如何實現對臺承諾的層面來加以考量。
美國國防部最近(5月18號)發佈的中國軍力報告說,儘管兩岸關係改善,台海情勢近年來已經有所緩和,解放軍對台灣的軍事部署一點都沒有放鬆的跡象。此外,報告還說,中國解放軍投資軍備的最主要驅動力量,就是希望能夠在台海爆發衝突時,有能力嚇阻美國的軍事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