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財政部:沒有外國金融機構與受制裁中港官員進行重大交易

  • 莉雅

美國財政部大樓夜景(2020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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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財政部:沒有外國金融機構與受制裁中港官員進行重大交易

美國財政部星期二(5月18日)說,它根據《香港自治法》的規定已向國會提交了有關報告,沒有確認“任何外國金融機構在知情的情況下”與對中國對香港的鎮壓負有責任者進行了重大交易。財政部說,它將繼續監測有關情況。


美國財政部在一份聲明中說,通過使用保密和非保密信息來源,它對是否有外國金融機構可能在知情的情況下與美國國務院此前向國會提交的報告中確認的外國人士進行重大交易進行了調查,也與外國政府進行了接觸,確保它們了解與被列入黑名單的人進行業務往來的制裁風險。

“截至2021年5月1日,財政部尚未確認任何外國金融機構在知情的情況下與2020年10月14日提交的第5(a)報告以及2021年3月16日提交的更新報告中所述的外國人進行了重大交易。財政部將繼續監測符合這些標準的任何活動,”財政部在遞交給國會的報告中說。

根據2020年7月14日成為法律的《香港自治法》第5(a)條的規定,在該法頒布之日起90天內,如果國務卿在與財政部長協商後確定任何外國人士正在、已經或企圖實質性地促成中國政府未能履行《中英聯合聲明》或《基本法》所規定的義務,國務卿應向有關的國會委員會和領導層提交報告,確認這名外國人士的身份並清楚解釋為什麼確認這個人並描述確認後採取的活動。該法第5(b)條規定,在國務卿遞交5(a)報告後,財政部長不早於30天但不遲於60天,在與國務卿協商後,向國會有關委員會及領導人遞交5( b)報告,確認是否有外國金融機構與國務卿提交的報告中確認的外國人進行了重大交易。

2020年10月14日,特朗普行政當局的國務卿蓬佩奧向國會提交了第一份5(a)報告,其中確認了此前被美國制裁的10名香港和中國官員。財政部長在2020年12月遞交了第一份5(b)報告,未確認任何外國金融機構與報告中確認的這些人進行了重大交易。2021年3月16日,拜登行政當局的國務卿布林肯遞交了一份更新報告,又確認了此前被制裁的24名外國人。財政部星期二的這份報告是對此前提交的5(b)報告的更新。

財政部表示,它將繼續監測有關的情況。它說,根據《香港自治法》的要求,財政部將繼續更新有關的報告。

在中國在香港實施國安法後,美國相繼對與執行香港國安法有關聯、侵犯香港民主和自治的中港官員實施了制裁,其中包括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中國國務院港澳辦公室主任夏寶龍和副主任張曉明、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主任駱惠寧、以及包括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王晨在內的14名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的副委員長。

中國也對美國有關官員進行了報復性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