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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新發表的人權報告說,中國當局一直在濫用秘密拘押的做法,對異議人士進行迫害。這種做法不僅局限於本國公民,而且擴展至住在中國的外國人。
這是總部設在西班牙馬德里的人權組織“保護衛士”在周一(6月21日)公佈的一份報告中揭露的中國司法體系系統性踐踏人權的一種特殊現象。報告說,在中國,成千上萬的人都遭受了一種被叫做“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簡稱RSDL)”的“違反基本人權的強制拘押措施”。
該組織的研究人員指出,2013年中國修改了法律,大大擴大了警察的權力,警方的權力幾乎不受任何監督。在此之前,中國的“指定地點監視居住”的做法還不太普遍,基本上限於劉曉波、艾未未等特殊人物。但2013年之後,此類案例大量增加。
報告說,2013年,此類案件只有大約325例,而在2020年,這類案件激增至5800例。從2013年至2020年之間一個發生了此類案件約23000例。
保護衛士的報告還收集了“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親歷者的證詞,全面記述了中國這個秘密系統的運作情況,詳細介紹了這個系統確定綁架目標、日常運作、秘密審訊和人體折磨等方面的具體做法。
在這個系統中,保衛衛士說,安全部門獲准在沒有提出指控和進行審判的情況下對嫌疑人進行長期拘押。保衛衛士把這種行為稱為“國家支持的'綁架'行為”。
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嫌疑人被拘押之後,當局應該通知其家人。但是,保衛衛士的報告說,中國警方“常規性地省去了”這一程序,嫌疑人無法與家人和他的法律代表進行接觸。研究人員說,“幾乎沒有聽說過警方允許律師接觸嫌疑人,或者讓家人對其進行探視。”
保衛衛士在給聯合國的一封信中表示,“這份報告顯示出世界上範圍最廣的一個(如果不是唯一的話)強迫失踪的系統。”
報告說,毫無疑問,中國的“指定居所監視居住”使用的範圍是“廣泛而係統的”。
報告還指出,如果不對(中國的)這種做法提出挑戰,它有可能會擴散至其它國家。
目前還沒有看到中國外交部對這個報告作出的回應。
報告還說,中國不僅對國內的人權活動人士採用這種做法,而且對在華的外國人也使用這種做法。報告列舉了澳大利亞記者成蕾和作家楊恆均和加拿大前外交官康明凱(Michael Kovrig)和商人斯帕弗(Michael Spavor)的例子。報告稱這些都是中國政府進行的人質外交的具體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