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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署理會長方仲賢12月2日星期三上午被大約20名警察到家逮捕,理由是他涉嫌妨礙司法公正、拒捕及藏有攻擊性武器。他被帶到沙田警署扣查。
據港媒報導,方仲賢被帶到沙田警署拘留約6小時後,當日下午獲准以1萬元港幣保釋。方仲賢再次被抓與去年8月6日晚他在深水埗購買“觀星筆”,也稱激光筆的案件有關。香港警方稱那些激光筆是攻擊性武器。
蘋果日報報導說,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對方仲賢被濫捕予以強烈譴責。學生會發表聲明說,”自《國安法》立法,港共政權大舉進行清算,肆意拘捕不同異見者,白色恐怖籠罩我城,人人自危。極權政府對社運人士的打壓行為,可謂罄竹難書”。
聲明還說,”極權散播白色恐怖之心,針對異見人士昭然若揭。本會對警方之濫捕行為,予以最強烈譴責。本會要求警方馬上釋放方仲賢,並停止濫捕香港義民,為身後的港共政權欺壓市民” 。
報導表示,方仲賢去年8月6日晚在深水埗購買激光筆後,被尾隨跟踪的多名便衣探員當街拘捕,引起全城嘩然。逮捕他的警員在方仲賢攜帶的塑料袋內搜出多支未裝電池的激光筆,方仲賢解釋後仍被警方以涉嫌持有攻擊性武器拘捕。在被扣留46小後,方仲賢獲無條件釋放。當時方仲賢為浸大學生會會長,他不滿警方非法拘捕及錯誤監禁他,向警務處處長索償。
方仲賢一個月後的9月2日,到中大出席罷課集會後,在旺角吃晚飯期間,被警員截查,遭搜出帶有他人遺失的錢包,被以”盜竊罪”再度拘捕。但他母親及學生會都證實並出示證據證明,方仲賢已約好物主交還失物,只是暫時保管財物。浸大校長錢大康也向警方提供證據,方仲賢次日獲釋。
報導表示,方仲賢離開沙田警署後見記者,提請香港人關注12名被拘留在中國大陸的港人。他說,他們已被拘留102日,擔心那12人永遠不能回來,希望港人不要忘記他們。
那12名港人今年8月23日被乘快艇離開香港前往台灣途中,被中國武警拘捕。 8月26日,武警部隊海警總隊在微博上發佈公告,指南海(國際上稱南中國海)海區指揮部廣東支隊在香港東南水域對出的中國大陸水域截獲一艘快艇試圖偷渡台灣,並拘捕船上12名涉嫌“非法越境”人士。
法律界人士對中國當局的這種說法提出質疑,認為這是中國大陸當局越境執法,這些人是否“非法越境”本應當由香港當局或台灣當局來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