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實施”禁蒙面法”首日 網民發起全民蒙面遊行抗爭

禁蒙面法生效首日 抗議繼續 (2019年10月5日)

香港反送中運動持續接近4個月,連續第18個周末有團體或者網民發起遊行集會。特首林鄭月娥星期五宣佈通過引用《緊急法》,訂立《禁止蒙面規例》,星期六凌晨12時起實施,任何人身處合法或者非法集會,都不可以使用蒙面物品遮蓋樣貌,包括顏料,違例者可判處罰款約3,200美元或監禁1年。這是香港主權移交以來,首次引用《緊急法》也是香港首次實施”禁蒙面法”,在法例正式生效的第一日,有網民在多區發起全民蒙面遊行,抗議相關法例侵害香港人的人權及自由。我們接通美國之音香港特約記者湯惠芸的電話,連線報道香港正式實施”禁蒙面法”第一日,網民發起”全民蒙面遊行”的最新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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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實施”禁蒙面法”首日 網民發起全民蒙面遊行抗爭

主持人:湯惠芸,你好﹗你現在的位置在哪裡?特首林鄭月娥宣佈星期六(10月5日)凌晨12時起正式實施《禁止蒙面規例》,網民星期六下午在港島區發起的”全民蒙面遊行”最新情況如何?有沒有再次爆發激烈警民衝突?

記者:我目前的位置在灣仔修頓球場。

有網民號召星期六下(10月5日)下午2時於銅鑼灣崇光百貨前穿黑衫、戴口罩集會,並遊行到中環遮打花園。沿途和平理性、沒有破壞親中陣營的店舖,並同高呼口號。

遊行龍頭下午約3時半抵達遮打花園,龍尾約6分鐘後亦經過該處。在太子大廈外唱《願榮光歸香港》,高呼「我有權戴口罩」及「聽日,維園見」。百計示威者在遮打花園聚集,大批防暴警在中環截查戴口罩的人,把一男一女帶到路邊,大批示威者指罵及高呼「放人」。示威者持續指罵警員,有人質問警員是否以《禁蒙面法》拘捕市民,警員沒有回應。諷刺的是截查市民的警員部份有用黑布蒙面。

有目擊拘捕過程的途人表示,聚集在遮打花園的人群一直和平,惟5時半左右有數名防暴警突然上前截查戴口罩的一男一女,引起現場的人鼓譟。其間,又有數名防暴警突圍而出,在中環港鐵站K出口外制服一名男子,並將其拘捕帶上警車離開。警方的行動出動至少7輛警車。

主持人:”禁蒙面法”正式實施之前,香港各區星期五晚已經發生嚴重衝突,警方再次發射實彈擊中一名14歲少年,情況如何?

記者:香港政府宣布訂立《禁蒙面法》後,晚上大批黑衣示威者到各區示威及大規模衝擊,質疑政府是為再引用《緊急法》鋪路。

主持人:因應星期五晚的破壞,加上網民發起”全民蒙面遊行”,香港市面星期六的情況如何?參與星期六港島區”全民蒙面遊行”的市民有甚麼訴求?

記者:參與星期六港島區”全民蒙面遊行”的香港市民葉先生手持”我蒙面了、拘捕我吧、公民抗命”標語,他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因為特首林鄭月娥星期五借”緊急法”做藉口公佈”禁蒙面法”,他認為是比俗稱”送中條例”的逃犯條例修訂更嚴的”惡法”,完全繞過立法會的程序,先制訂、後審議,是非常錯誤的行為。

葉先生表示,過去100多日的反送中抗爭,他多次上街遊行,從來沒有戴口罩或蒙面,今日是他首次戴口罩上街。

香港市民葉先生多次參與反送中遊行,他表示過去一百多日都沒有戴口罩或蒙面上街,10月5日”禁蒙面法”實施第一日,亦是他第一次戴口罩上街,表達反對”惡法” (美國之音湯惠芸拍攝)

記者問及,禁蒙面法星期六午夜12時生效,任何人身處合法或者非法集會,都不可以使用蒙面物品遮蓋樣貌,包括顏料,違例者可判處罰款約3,200美元或監禁1年,他是否害怕被警方拘捕而可能要罰款或坐監?葉先生回應有害怕被警方拘捕,但他強調戴上口罩參與今日遊行,不是怕被認出或者起底,是要表達反對這樣的禁蒙面惡法。

葉先生表示,香港人不可以因為害怕而不出來抗爭,否則就會失去很多應有的人權。

主持人:前立法會議員姚松炎星期六都戴上黑色口罩參與港島區”全民蒙面遊行”

記者:姚松炎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戴上黑口罩參與這次遊行,抗議特首林鄭月娥通過"緊急法"制訂"禁蒙面法",違反國際人權公約及基本法,是違憲以及違反國際公約。

前立法會議員姚松炎戴上黑色口罩參與10月5日"全民蒙面遊行",批評特首林鄭月娥引用"緊急法"制訂"禁蒙面法",做法違反國際人權公約及基本法 (美国之音汤惠芸拍摄)

主持人:由香港反送中運動抗爭者等各界人士組成的民間記者會,對特首林鄭月娥星期五正式宣佈通過《緊急法》制定”禁蒙面法”有何回應?

記者:民間記者會星期五發聲明表示,香港政府無視民間極大反響,一意孤行引用《緊急法》,進一步確認其極權本色,一國兩制宣告崩潰。

民間記者會表示,使用《緊急法》如同賦予特首無限權力,三權從此不再分立。他們認為《緊急法》,其實就是”極權法”,港府無謂再以語言偽術自欺欺人,香港事實上已進入”緊急狀態”、文明倒退、法治不再。

戴著口罩的民眾走上香港深水埗的街頭抗議禁蒙面法(2019年10月5日)

民間記者會表示,”禁蒙面法”只是極權政府的第一步,實意是為合理化警隊現時的濫捕狀況。民間記者會肯定,《緊急法》將會引發一連串惡果。促請各國務必認真考慮盡快從香港撤僑撤資,打擊港府窩藏於香港市場的資產;美國亦必須緊急審視《香港政策法》,以各種手段嚴厲制裁中共,維護各國利益。

民間記者會表示,香港人因為反對送中惡法而走上街頭,顯示了極大的抗爭決心及勇氣。如今港府已幾乎束手無策,決意推出更惡之法”攬炒”(同歸於盡),特首林鄭月娥亦已表明”未能預料新法對香港有何影響”,可見香港政府一再豪賭,下場只有一個:親手葬送一國兩制。

民間記者會表示,香港人誓不低頭,奉陪到底,不自由,毋寧死!每一個香港人定必會繼續把反送中運動升級,正如星期五的中環行動,自發、迅速而多變,不論和勇,勢必繼續爭取屬於每位港人的自由。

主持人:特首林鄭月娥聯同多名港府主要官員星期六透過短片,譴責星期五晚香港各區發生的暴力情況,主要內容是甚麼?

記者: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星期五(10月4日)會同行政會議,決定引用自”六七暴動”之後未引用過的《緊急情况規例條例》(緊急法)訂立《禁止蒙面規例》(禁蒙面法),大批市民及抗爭者星期五中午起在全香港多區示威抗議新法,再次引發嚴重警民衝突。

林鄭月娥星期六(10月5日)發表錄影講話表示,香港星期五晚發生”極為恐怖的暴力事件”,”度過非常黑暗的一夜”,公共安全已受廣泛危害,正是香港政府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的堅實理據。

有家長帶同年幼兒子一同戴上口罩參與10月5日”全民蒙面遊行”,反對當局實施”禁蒙面法” (美國之音湯惠芸拍攝)


林鄭月娥表示,法庭星期五晚拒批有關”禁蒙面法”的臨時禁制令,法庭認為,香港正處於嚴峻情況,雖然無人可保證禁蒙面法能完全成功結束暴力情況,但她認為規例與結束暴力的目的相關,有必要透過規例控制非法集會及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的大型集會。

對於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批評,香港政府訂立禁蒙面法並無法律基礎,而且繞過立法會,林鄭月娥回應表示,這不是事實,亦是無根據,她強調香港政府是按現行法例賦予的權力採取適當行動。她又促請外國官員及議員認清事件本質,她又表示,香港正面對前所未有的暴力衝擊,香港政府需採取果斷法律手段遏止暴力,回復社會安寧。她強調,政府將以最大決心遏止暴力,呼籲香港市民支持政府”依法制暴”,以堅定意志與暴徒割席。

主持人:繼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以以及有”長洲覆核王”稱號的市民郭卓堅,星期五下午分別入稟高等法院,就當局制定”禁蒙面法”提出司法覆核之後,全體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星期六晚亦緊急入稟司法覆核緊急法,他們的理據是甚麼?

記者:香港政府星期五(10月4日)宣佈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下稱「緊急法」),制定《禁止蒙面規例》。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認為,上述兩條法例均違反《基本法》,並剝削及/或限制市民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保護下合理的人權和自由,完全不能接受。

民主派議員表示,是次制定《禁止蒙面規例》的過程完全繞過立法會,無視三權分立、互相制衡的原則。立法會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內唯一合憲合法的立法機關,任何法例及附屬法例,均應經立法會審議及通過,方能正式生效。特區政府是次繞過立法會,引用緊急法來訂立限制市民自由和剝削人權的惡法,勢必激起更強烈民憤,進一步將香港推向無法挽回的局面。

就此,全體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決定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就《禁止蒙面規例》頒佈臨時禁制令,及就特首會同行政會議運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提出司法覆核,以祈禁止特區政府進一步摧毀法治,進行違反人權及憲制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