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人權律師再被監視居住 引發外界對監居及酷刑的關注

  • 海彥

陝西人權律師常瑋平 (圖片來源:維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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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人權律師再被監視居住 引發外界對監居及酷刑的關注


陝西人權律師常瑋平因發視頻講述自己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期間遭受酷刑,近日再次被“監視居住”,疑遭警方報復。常瑋平事件再次引發外界對中共濫用“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打壓不同聲音以及實施酷刑的關注。

據維權網消息,常瑋平10月22日中午在陝西寶雞鳳翔縣老家被寶雞公安局高新分局帶走,家被搜查。鄰居將情況告知了前來尋找他的親友。同時,警察也去了他在廣東的家搜查。當晚,常瑋平的妻子接到寶雞國保的電話,稱他因“違反法律規定”被“指定監視居住”,但拒絕透露罪名和具體何處。

作為人權律師,常瑋平近年來因代理所謂政治敏感案件,2018年10月被停業3個月。後因原本執業律所被註銷,需要在半年內轉到其他律所繼續執業,否則執照會被吊銷。 2019年5月,他申請異地轉所到浙江,一直受到浙江省司法廳的阻礙,實際上已處於被吊銷律師執業證的狀態。

律師提請審查監居的合法和必要

常瑋平被抓據信和他發布的一段視頻有關。今年1月,常瑋平被寶雞國保“指定居所監視居住”,10天後取保候審。他10月16日發布視頻,指他在被“監居”的10天裡,被24小時固定在審訊的“老虎凳”上,導致他右手食指和無名指至今失去知覺,無法康復。

另外,常瑋平去年12月初還到福建廈門參加朋友聚會。中共當局對這次聚會“如臨大敵”,以“煽顛罪”抓捕了與會的中國公民運動的許志永和丁家喜,其他多人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和傳喚。

中國人權律師團10月23日就常瑋平被報復性“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發表聲明,譴責對他上次被“監居”期間實施酷刑,要求追究寶雞國保的刑事責任。 聲明說,常瑋平在取保期間一直低調生活,但寶雞國保仍將他在取保候審快期滿之際重新對他“監視居住”,不但嚴重違反法律規定,而且是明顯的故意報復。

常瑋平的律師張庭源和張科科10月26日前往寶雞市高新區公安分局,提出向辯護律師告知辦案部門和承辦人、是否被正式立案、應當向家屬交付相關法律文書、申請會見、申請取保候審等申請和意見,結果全被拒絕。

兩位律師10月27日向當地檢察院提出對常瑋平案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實行法律監督的申請書,除要求審查對常瑋平採取指定監視居住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外,還要求審查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決定書、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是否齊全、執行的場所、期限、執行人員是否符合規定、被監視居住人的合法權利是否得到保障、是否有訊問、體罰虐待被監視居住人等違法行為等等。

記者致電寶雞市高新區公安分局,總值班室的警察稱不了解案情,要記者聯繫具體辦案部門。

過來人的經歷:監居本質就是酷

2019年攜家人歷經艱險逃離中國的北京人權律師陳建剛對美國之音表示,與外界完全隔離的指定居所監視居住被濫用的結果,就是人權遭到任意踐踏,酷刑成為主要的目的和手段。

陳建剛介紹,這種制度設立的最本質目的就是將一個人控制在國保手中,可以任意地酷刑折磨。他說:“我從事刑事辯護以來所接觸到的但凡經歷過這個程序的人,沒有一例是免於酷刑的。最低的限度就是長時間剝奪睡眠和休息,控制飲食,也就是只要讓一個人餓不死,甚至毆打、辱罵、威脅等等等等。常瑋平經歷的是10天24小時的折磨,不讓他休息。他這還是讓他固定姿勢坐在一個板凳上。我曾經一個當事人就是這樣被迫站著,幾乎是24小時站著,結果這個人差一點就被整死在警察手中。”

陳建剛2017年披露湖南維權律師謝陽在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期間遭受嚴厲酷刑,引發國際社會震驚。隨後陳建剛及家人不斷遭受包括停業、約談、恐嚇、劫持、阻撓孩子就學在內的各種打壓。

陳建剛表示,讓人感到荒唐的是,他的許多當事人向他反映,脫離指定居所監視居住被送到環境一般且相當惡劣的看守所,就像進了“天堂”一樣。

他說:“它最主要的一個環境就是,同一夥人、同一個機關,而且是不固定的關押地點。那麼這樣一夥人、一夥'流氓'控制一個人,而且沒有任何其他一個機構來參與,所以就是為所欲為的一個狀態。所有的當事人這樣被關押,如果他們被送到看守所的時候,他們會感到像進入天堂一樣。因為他們進了看守所之後,有固定的吃飯的時間,同一個號子里至少有十幾到二十幾個人,去審訊的時候警察也要按時間遵守看守所有關審訊制度,還要隔著鐵欄杆,不能打他們,只能言語威脅他們。在那種情況下他們就得到了一種保護,而認為簡直像進入天堂一樣。”

陳建剛表示,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制度被許多人稱為“茉莉花條款”,因為中共在2011年“茉莉花革命”發生後,當年8月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公佈《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其中第73條規定將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這一“秘密羈押”合法化,引發外界批評。

許多國際人權組織長期以來就“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或“強制失踪”發表調查報告,指責中國違反國際人權,但中國政府都是冷漠以對。人權活動人士指責指定監視居住作為一種秘密關押的無監督制約措施的酷刑,已成為中共當局殘害和打壓異議人士的主要手段。

茉莉花革命期間大肆使用酷

人權觀察中國部研究員王亞秋2015年就8月30日的聯合國強迫失踪受害者國際日,為美國之音撰寫文章表示,17名709律師大抓捕案中被失踪、被秘密關押的律師、律師助理和維權人士的家人,8月29日公開致函中國公安部長郭聲琨,要求當局依法說明他們家人的下落,依法辦案、依法治國。

王亞秋列舉一些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期間遭受酷刑的實例,包括知名異見藝術家艾未未2011年在北京被秘密羈押81天、2015年在浙江溫州為反對拆十字架、拆教堂的基督徒提供法律代表的張凱律師,以及2011年茉莉花事件期間,維權律師劉士輝、唐荊陵等。

其中,唐荊陵被禁止睡覺長達10天,最後直到他“渾身發抖、雙手麻木、心臟感覺不好,生命出現嚴重危險時,警方才允許每天睡一至兩小時”。

異議作家野渡曾被關押在廣州民警培訓中心接受監視居住長達96天,期間“足足一個月沒見過陽光。每天審訊22小時,1小時吃飯,1小時是睡覺,這樣審到第7天,胃大出血,才停止了此方式”。

曾因組織中國民主黨而入獄8年的何德普,早在2002年11月4日至2003年1月27日就被公安局“監視居住”過85天,期間被關在一間無暖氣、無窗戶的暗室裡,遭扒光衣服,由20多名看守2小時一輪班將他四肢扯成大字型強制按在木板上躺了85天。後背皮膚潰爛,還常常不給飯吃,不給水喝,稍有要求還要遭到打罵。

何德普2011年9月發表了反對讓“秘密拘押”合法化的聲明。他說:“我的感受是,中國的監視居住制度是最殘忍的酷刑制度之一”。

709抓捕律師濫用監居

中共當局除茉莉花革命之外,另一次大規模抓捕和使用指定居所監視居住迫害維權律師和公民的事件,是2015年709大抓捕案,300多人先後被抓捕、刑拘、控制、約談等等。 709被抓的人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酷刑,多數人還被強迫服藥,服藥後肌肉酸痛,頭暈目眩,意識不清。

北京維權律師謝燕益2015年7月被抓走後,9月8日從北京監居場所被轉移到天津武警部隊裡的一個監居場所。謝燕益回憶說:“到了天津他們就開始放開手腳,使用各種手段逼供,採取餓飯、禁止走動、毆打、恐嚇、睡覺固定姿勢、嚴管,一天在一個墩子上坐軍姿16個小時連續半個月,我有幾次聽到有人哀號。”

謝燕益說:“它就是與世隔絕地把每一個人單獨關押,而且是全封閉的。在裡面,你的一切的權利呀、自由呀、這個行止呀,都要服從於專案。然後這個過程中呢,必然就會遭受到精神和肉體的雙重折磨。比如說對你打罵呀,強制你去坐'軍姿'呀。曾經我是被16個小時坐'軍姿',坐得你下肢都麻木了,大小便都沒法自主了。長時間,不是說1天2天,半個月1個月,甚至更長的時間,會導致人的癱瘓的。”

謝燕益表示,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本質上就是一種反人類的酷刑。

他說:“指定監視居住呀其實就是一種反人類的酷刑,是反人道的,反人權的,踐踏法治的一種做法,沒有任何制約和監督的,等於就是強迫失踪。”

謝燕益表示,有關當局濫用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是一種濫權行為,突破底線,構成對社會每一個人的威脅,包括統治者自己,因為他們一旦失勢,也會被監居。

他說:“尤其是現在他們這些被監居的朋友,是十分需要關注的。常瑋平現在,這是第2次指定監視居住。那麼這個在法律上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它現在濫用、反復用這個指定監視居住,這個強制措施你不能無限地去運用,而且是濫用。它其實對每一個公民、每一個生命都會造成很嚴重的威脅。”

中共當局自2015年709律師大抓捕後,對維權律師的打壓越來越嚴厲,以各種非法方式迫使他們無法執業,砸他們的飯碗。目前已有至少幾十位維權律師被註銷或吊銷執業證。分析人士預計,中共當局濫用指定居所監視居住並實施酷刑的做法不會因國際社會的壓力而終止,反而會變本加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