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貪伏法習近平反腐打死又一隻大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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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賴小民在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受審。(2020年8月11日)

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賴小民星期五(1月29日)被執行死刑。他是近年來中共反腐運動中被處死的高層官員。

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1月5日以貪污罪、受賄罪和重婚罪,判處賴小民死刑。他還被判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資產。

58歲的賴小民擁有中共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他從2012年9月起擔任中國華融黨委書記、董事長。華融公司是一個國有大型金融控股集團,主業是經營處置國有銀行的不良資產。

賴小民案是中共建政以來公佈涉案金額的最大受賄案件之一,民間將其稱為中國第一大金融腐敗案。賴小民的受賄金額高達17.88億元人民幣。港媒還報導說,賴小民在珠海擁有100多套房產,100多名情婦,100多名關係人。

中國官媒北京日報說,紀檢部門在賴小民北京某社區的房屋裡發現了多個保險櫃,裡面存放現金2.7億元,總重量達3公噸,打破貪官被搜出現金數量的記錄。他90多歲的母親銀行賬戶裡有存款三億多元。

官媒新華社星期五在評論文章中指出,賴小民案情節“特別嚴重”,“主觀惡性極深”。“賴小民伏法,是依法推進金融領域反腐、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的典型案例,是對反腐敗鬥爭時代要求的有力回應。”

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於星期五上午依法定程序對賴小民執行了死刑。臨刑前,賴小民還面見了部分親屬。

中國政府對經濟犯罪動用死刑較為罕見。十八大後落馬的白恩培等官員均是因受賄等罪名被判處死緩,死緩執行兩年期滿後則減為無期徒刑。

《紐約時報》曾報導說,賴小民案表明習近平並不准備放緩反腐敗運動。反腐運動是習近平2012年上台後不久後開始的,他的一些最強大的對手已經被拉下馬來,反腐敗運動也幫助他遏制了國內對中共官員越來越腐敗的擔憂。

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星期四主持召開了政治局會議,會上強調要傳導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壓力,認真落實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和紀委監委監督責任,“強化政治監督,做實日常監督,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把嚴的主基調長期堅持下去、一貫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