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利用海外空殼公司躲避審查獲取意大利軍用無人機技術

  • 美國之音

廣東珠海中國國際航空航天博覽會上展出的GJ-11隱形無人戰鬥機。(2021年9月29日

中國的兩家國有企業利用一家海外空殼公司,在意大利和歐洲當局不知情的情況下,控制了意大利的一家軍用無人機生產商,並將知識及技術轉移至中國的一個新生產基地。此事暴露出歐洲投資審查體系的脆弱性和北京為獲取歐洲敏感技術的精心佈局。

據美國華爾街日報11月15日報導,意大利警方幾個月來的調查發現,馬爾斯(香港)信息科技公司(Mars,HK)在2018年7月以400萬歐元(約460萬美元)購買意大利軍用無人機廠商Alpi Aviation(阿爾卑飛機公司)75%的股份,隨後再投資150萬歐元,警方表示,這顯然是超額支出。而馬爾斯是在此收購行動的幾個月之前剛剛在香港註冊的一家公司。

報導說,警方追踪馬爾斯的持有人,發現是兩家中國當局控制的公司:央企鐵路巨頭“中國中車”旗下的中車資本和無錫市政府旗下的一家投資集團。警方判定馬爾斯是空殼公司,成立的目的是為將阿爾卑納入中國政府的控制之下。

報導說,意大利當局在另一起調查案中,意外發現阿爾卑飛機公司(Alpi Aviation)與中國的關聯。阿爾卑位於意大利北部城鎮波德諾(Pordenone),生產輕飛機及稱為Strix的迷你無人機,可裝於背包、由一名操作人員快速佈署,甚至在夜間也能進行偵察任務,曾被駐阿富汗的意大利空軍使用。

華爾街日報說,意大利警方在調查阿爾卑公司是否應該就資產出售通知政府,以及阿爾卑是否轉移技術,在中國開始生產。負責調查的意大利金融警察負責人表示,這主要是對技術的掠奪性投資,而這類投資在意大利是被禁止的。

報導稱,分析人士表示,對阿爾卑的收購符合中國國企在海外的行事模式。它們通常是以民營空殼公司為掩護,獲取掌握特殊技術的企業的控制權,然後再將該公司的技術與智慧財產轉移至中國。

報導援引多年以來追踪中資海外收購的荷蘭數據諮詢機構Datenna的執行長范·埃滕(Jaap van Etten)的話說,“這是教科書案例,這是由中國政府推動的國家戰略”。

報導說,在歐洲,企業通常有義務通報相關外國收購,以作為官方審查,但自我通報讓一些交易未被注意到。

今年9月,路透社、英國廣播公司BBC、每日情報等都曾報導意大利政府開始對阿爾卑公司調查。這些報導稱,意大利政府可以根據黃金權力法(Golden Power Law)所賦予的特殊權力,在國防、能源和電信等具有戰略重要性行業,阻止非歐盟國家買主進行收購。

據每日情報報導,由於阿爾卑生產的軍用無人機被意大利空軍使用,所以阿爾卑75%股權出售的交易屬於黃金權力法的管轄範圍。阿爾卑也與意大利航空巨頭公司萊昂納多合作,而萊昂納多是美國軍方的國防承包商。萊昂納多的一些受信任的內部人員2020年曾因偷盜智慧產權而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