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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最大一家資產管理公司的原黨委書記兼董事長賴小民因貪腐罪被判處死刑。這是在習近平反腐八年後出現的一宗震驚世界的腐敗大案。
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週二(1月5日)宣布了對華融資產公司前董事長賴小民的判決結果: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其個人全部資產。賴小民的罪名有受賄、貪污、重婚。
賴小民案被中國民間稱為中國第一大金融腐敗案。他的受賄金額高達17.88億元人民幣。港媒報導說,賴小民在珠海擁有100多套房產,100多名情婦,100多名關係人。
中共官媒北京日報說,紀檢部門在賴小民在北京某社區的房屋裡發現了多個保險櫃,裡面存放現金2.7億元,總重量達3公噸,打破貪官被搜出現金數量的記錄。他90多歲的母親銀行賬戶裡有存款三億多元。
法院在公告中對賴小民所犯罪行的定性使用了一連串的最強烈詞語,稱他“受賄犯罪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主觀惡性極深”,“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社會危害極大”。
中共官媒新華社說,在賴小民的22起受賄罪行中,有三起受賄金額高達2億元、4億元和6億元。另有6起受賄金額在4000萬元以上。
法院公告還特別指出,雖然賴小民有重大立功表現,但綜合其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危害,不足以對其從寬處罰。
反腐運動被中共宣傳機器說成是習近平在2012年上台後取得的一項標誌性政績。這一方面是因為在中共集權體制下腐敗叢生引起廣大民眾的憤怒,習近平反腐因而也得到了普通老百姓的支持。
但是,人們發現,習近平的反腐具有明顯的選擇性,它經常被用作打擊異己和壓制異議聲音的一個重要手段。如果誰觸怒了習近平,那麼習近平就用反腐把他關起來。
中國國企華遠集團原董事長任志強曾發文嚴厲批評習近平專制,但法庭去年卻以貪腐最判處任志強有期徒刑18年。中共原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市委書記薄熙來因黨內鬥爭失敗被抓,但法庭卻以受賄貪污罪判處他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