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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緬甸軍政府拘押將近半年的美國記者丹尼∙芬斯特(Danny Fenster)星期二(11月9日)又被追加兩項指控,分別是“煽動暴亂”和“恐怖主義”。煽動暴亂罪名的最高量刑為20年監禁,但恐怖主義罪名的最高量刑則是終身監禁。芬斯特的律師擔心,緬甸軍政府有可能判處芬斯特終身監禁。
現年37歲的芬斯特是底特律人,他在緬甸獨立網絡媒體《緬甸前沿》擔任記者和執行主編。該媒體經常報導緬甸的時事、商貿和政治。芬斯特今年5月24日準備離開緬甸時,在仰光國際機場被緬甸軍政府逮捕,罪名有3項,分別是“鼓動異議分子反對軍政府”、“非法結社”以及“違反移民法”。芬斯特從一開始就被拒絕交保,一直在仰光的監獄中被關押至今。
芬斯特的律師丹佐昂(Than Zaw Aung)星期三向媒體表示,在前一天舉行的聽證會上,檢方依據緬甸《刑事訴訟法》第124條a款和《反恐法》第50條a款追加了對芬斯特兩項新的指控。目前芬斯特一共面臨5項指控。
緬甸軍方今年2月1日發動政變,推翻昂山素季(Aung San Suu Kyi)領導的全國民主聯盟(NLD)政府。軍政府在政變之後,面對此起彼伏的民眾抗議示威,曾以吊銷媒體執照、突襲報社以及抓捕記者等辦法控制輿論。包括芬斯特在內,大約有100位記者被軍政府逮捕。不過目前仍然在押的記者大約只有30人左右。
法新社引述緬甸國內監督團體的統計報導說,緬甸軍政府發動政變後,在鎮壓抗議示威的過程中,有超過1200人被安全部隊殺害。
由於軍政府的軍事法庭都設在監獄內,而且公眾、記者以及相關使領館官員都不被允許出庭旁聽,因此有關芬斯特為什麼被抓、以及他的涉案細節目前外界仍不得而知。
“我們並不知道他們為什麼要追加(對芬斯特的)指控,但是追加指控絕對不是好事,”丹佐昂律師在接受路透社訪問時表示。“丹尼對這些追加的指控也感到失望和悲哀。”
芬斯特被捕後,他在美國的家人一直千方百計對他施以援手,不僅呼籲緬甸軍政府立即釋放芬斯特,而且一再要求拜登政府和美國國務院出手營救芬斯特出獄。
美國副國務卿謝爾曼(Wendy Sherman)和國務院發言人普賴斯(Ned Price)也曾公開呼籲緬甸軍政府盡快釋放芬斯特。
根據路透社的報導,芬斯特的兄弟布萊恩∙芬斯特(Bryan Fenster)透過簡訊對芬斯特被追加指控發表瞭如下的評論:“我們對丹尼面對的這些新指控,就像他面對的其他指控一樣,感到心碎。”
路透社曾經分別聯絡緬甸軍政府和美國駐仰光的大使館,尋求評論。但是都未收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