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檢察機關宣布原中國銀行董事長因收賄和違法放款而被起訴

時任中國銀行董事長劉連舸參加在米蘭舉行的義大利-中國金融論壇。(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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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檢察機關宣布原中國銀行董事長因收賄和違法放款而被起訴

中國檢察機關週一(2月19日)說,原中國銀行董事長劉連舸因涉嫌貪污和違法發放貸款而受到起訴,在中國領導人習近平長年反腐行動中落馬的長串商界和政府高官名單又增一人。

中國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在社群媒體上發布的聲明說,劉連舸被控利用擔任中國銀行的領導職位以及之前擔任過的中國進出口銀行行長職位所形成的便利條件,「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官方的新華社說,他被控“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貸款融資、項目合作、人事安排等方面提供幫助”,還“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特別巨大,且造成特別重大損失。 「

劉連舸已被調查了十多個月,他在中國東部的山東省濟南市受到公訴。

國營的中國銀行是中國「四大銀行」之一,在海外有重大業務。

習近平的反貪行動在民眾中間受到歡迎,並使他得以排擠政治對手。目前,還看不到反貪行動放鬆的跡象。

上個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宣布另一家國有銀行——光大銀行的前董事長唐雙寧因涉嫌貪污和收稅而被逮捕和起訴。

在這類案件中,定罪基本上是事先就已得出的結論。2021年,國營的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賴小民因收賄被執行死刑。還有其他人被判處長年徒刑。

今年初,新華社報道說,習近平對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發表講話時,敦促「堅決打贏反腐敗鬥爭攻戰持久戰」。他說:“形勢依然嚴峻複雜。”

除了金融界之外,前中國足協協會主席陳戌源上月因被控收賄8,100萬元(1,120萬美元)而受到審判並當庭認罪。

(本文依據了美聯社發自北京的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