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史上第一宗引用《反恐條例》的案件於週一(2月19日)開庭,被告14人所犯下的罪是在2019年香港民主抗爭活動期間,涉嫌計劃執行炸彈襲擊以謀殺警察。 其中4名涉案者週一於高等法院承認《反恐怖主義條例》中串謀作出爆炸及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等5項罪名。
「屠龍小隊」成員受審 香港律政司首次引用《反恐怖主義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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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史上第一宗引用《反恐條例》的案件於週一(2月19日)開庭,被告14人所犯下的罪是在2019年香港民主抗爭活動期間,涉嫌計劃執行炸彈襲擊以謀殺警察。 其中4名涉案者週一於高等法院承認《反恐怖主義條例》中串謀作出爆炸及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等5項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