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法官裁定串謀煽動罪無逾時檢控 押後1月2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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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公司,被控《港區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名,控辯雙方日前爭議“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的檢控,是否超過為期半年的檢控時限,法庭無權審理。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星期五裁定,控方沒有超出檢控期限,批准控方繼續控告有關罪名,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日續審,預料控方將會讀出開案陳詞。有學者表示,法官的裁決採納偏向有利控方的觀點,認為黎智英決定不認罪去承擔一個漫長的國安法審訊,可能是犧牲自己進行司法抗爭,讓全香港以致全世界清楚看到,香港國安法審訊當中的司法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