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吳靄儀指612違反社團條例案 或影響香港人結社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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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停運超過1年的香港612人道支援基金,信託人之一、大律師吳靄儀及另外5名被告,被票控違反社團條例沒有註冊作社團,11月2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判處罰款超過300至500美元。吳靄儀表示,本案是香港首宗針對社團條例,有關社團註冊的案件,裁決可能影響香港人的結社自由,他們會仔細研究判辭,再決定下一步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