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首例“單身女性凍卵案”原告敗訴 原告:“總有一天我們將收回我們身體的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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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顯微鏡下看到的利用體外受精技術使人類的卵子受孕。 -美聯社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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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首例“單身女性凍卵案”原告敗訴 原告:“總有一天我們將收回我們身體的主權”

中國首例“單身女性凍卵案”當事人徐棗棗(化名)在將拒絕為其凍卵的北京一家醫院告上法庭後,歷經三年多的庭審和等待,星期五(7月22日)終於等到法院的一審判決。但是這項判決並不是她所想要的結果,因為法院駁回了她的全部訴訟請求。

徐棗棗表示,她將提出上訴。

2018年11月,時年30歲的徐棗棗事業正處於順風順水之際,卻經歷了一場感情挫折和分手。面對職業發展和感情生活的不確定性等原因,徐棗棗產生了凍卵的想法。

“現在不想生孩子,萬一以後想生,可能身體條件又不適合了,”徐棗棗對中國媒體說。為了保留自己黃金時期的生育能力,她想到了凍卵。

可是當她前往北京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婦產醫院生殖科諮詢凍卵事宜,並通過了相關的體檢而提出凍卵需求時,她的要求卻遭到醫院的拒絕。醫生當時向她表示,由於她無法出示結婚證,醫院無法為單身女性提供凍卵服務。醫生還勸她趁著年輕,現在就趕緊生個孩子。

徐棗棗為了捍衛自己的生育權,在諮詢專業人士意見後,將醫院告上法庭,不過此案在立案和庭審過程中一波三折,徐棗棗狀告首都醫科大學婦產醫院的“一般人格權糾紛”案首次庭審2019年12月23日在北京朝陽區人民法院舉行。該法院2021年9月又對此案進行了第二次庭審。

原告在起訴書中指出,身為年滿30歲的成年女性,自己有把現階段最適合生育時期的卵子冷凍保存的意願,而被告拒絕原告要求的行為,是對原告女性身份的歧視,違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對男女平等,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等相關規定,侵害了原告的一般人格權。

但是被告方在法庭上辯稱,該院根據相關規定,只能對因病不能自然妊娠及因病需要保存生殖能力的女性實施包括凍卵在內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而不能對包括原告在內的健康未婚女性實施以延遲生育為目的的凍卵技術。被告方強調,醫院並非因為原告是女性而拒絕實施凍卵,而是基於原告以推遲生育為目的的要求可能導致包括社會問題在內的一系列問題,同時為了遵守為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而製定的法規以及技術規範的要求,而拒絕為原告實施凍卵。

美聯社在對此事的報道中指出,中國的法律雖然沒有明確禁止向未婚者提供不孕症治療等生育方面的醫療照顧,而且目前法規已經允許一對夫婦可以生育三個孩子,但是在實際操作上,醫療機構常常要求求診者出示結婚證。未婚生子者不僅在社會上仍然會受到一定程度的歧視,而且未婚媽媽也無權享受產假和免費的產前檢查。

根據新京報的報道,徐棗棗星期五收到的一審判決書駁回了她所有的訴訟請求,判她敗訴。

“發源地一審判決看起來可能不是一個那麼具有支持性的決定,法院肯定有自己的考量,”徐棗棗收到一審判決書後說。 “但改變的發生也是需要一定時間的。”

徐棗棗表示,一審敗訴不會讓她放棄對這個議題的關注,而且她之後還會提出上訴。

“總有一天我們將收回我們身體的主權,”徐棗棗說。

中國國家衛計委2003年修訂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範》指出,“禁止給不符合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法規和條例規定的夫婦和單身婦女實施人類輔助生育技術。”根據這個一胎化政策執行期間修訂的規範,卵子冷凍技術似乎屬於輔助生殖技術範疇。但是中國目前已經實施三胎化,過去的規定似乎有過時之嫌,因此無論是中國的民間還是人大和政協代表中,都有人在討論和呼籲開放“凍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