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 —
美國最高法院由九名法官組成。 像所有聯邦法官一樣,他們是終身任命的。
當大法官選擇下台或在任內逝世,這個程序就會展開選擇替代人選。
根據美國憲法,總統的職責是提名高等法院的候選人,而參議院則執行確認程序。
總統可以選擇任何人; 成為最高法院大法官不需要特殊資格。 但是候選人通常是從下級法院選出的。
在總統宣布提名人之前,白宮和司法部通常會對候選人進行審查。
這可能包括調查被提名人的專業決定和個人財務狀況。
提名完成後,參議院將開始程序。
首先,參議院司法委員會對候選人進行調查。
目前在共和黨和民主黨之間人數平均的司法委員會舉行閉門和公開聽證會。
在聽證會上,被提名人與支持和反對候選人的證人一起作證。
然後委員會向參議院全院提出建議,然後參議院內進行辯論,之後進行確認投票。
任命需要參議員的簡單多數來確認,副總統打破平局。 在共和與民主黨之間議席平分秋色的現屆參議院,這樣的結果是有可能的。
整個過程通常需要幾個月的時間。
不過,最近的最高法院提名人艾米·康尼·巴雷特 (Amy Coney Barrett) 只是在 27 天內就獲得了確認。 因為前總統特朗普希望確保她在 2020 年大選前能夠上任。
拜登總統正在努力,因此他的提名人——凱坦吉·布朗·傑克遜——也將在今年稍後的國會中期選舉結果可能發生任何變化之前得到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