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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繼續以港版國安法賦予的廣泛權力全力撲殺2019年反送中抗議運動以來出現的政治異議聲音。香港一家法庭週一(10月30日)以國安法下一項「宣揚恐怖主義罪」的交替控罪「煽惑蓄意傷人罪」判處原香港大學四名學生領袖兩年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