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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和成員周庭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的案件,星期一在香港東區法院再次提訊。黃之鋒和林朗彥否認指控,周庭表示認罪。該案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8月5日再提訊,到時會處理周庭的定罪及判刑。黃之鋒和林朗彥則作審前覆核,各人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