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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強推的“港版國安法”實施後的首宗被控涉嫌違反國安法的案件,星期一下午再次提堂。特首指定的總裁判官稱考慮到國安法第42條,認為被告有不依期歸押風險,拒絕保釋。案件押後至10月6日再提訊,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