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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官媒光明日報前評論部副主任董鬱玉被以“間諜罪”判刑七年


中國光明日報評論部副主任董鬱玉(照片來自網路)
中國光明日報評論部副主任董鬱玉(照片來自網路)
中共官媒光明日報前評論部副主任董鬱玉被以“間諜罪”判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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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旗下官媒《光明日報》原評論部副主任董鬱玉的家人向路透社透露,北京法院星期五(11月29日)以涉嫌從事“間諜”活動為由判處董鬱玉七年有期徒刑。

美國國家記者俱樂部發布的聲明表示,現年62歲的董玉宇於2022年2月與日本外交官共進午餐時在北京被警方帶走拘留,後來被以“間諜罪”起訴。

星期五,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外戒備森嚴,附近至少停有七輛警車。媒體記者被要求離開該地區。

一名美國外交官告訴路透社,他們被禁止出席聆聽審判。

根據美國國家記者俱樂部今年9月的說明,北京法院自2023年7月對此案進行閉門庭審以來,董鬱玉一直被關押在北京的一所監獄中等待判決。

在被捕前,董鬱玉經常與駐華使館外交官和記者面對面交流。 2022年2月21日,在北京新僑飯店與他會面的一名日本外交官也被中國警方帶走拘留數小時,引發日本外務省的強烈抗議。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當時表示,該日本外交官在中國從事「與其身分不符」的活動。該外交官後來被釋放。

根據董鬱玉家人2023年4月的聲明,董鬱玉曾參加著名的哈佛大學尼曼獎學金項目,並曾擔任日本慶應義塾大學和北海道大學的訪問學者。

他的家人在聲明中表示,他們最初將董鬱玉被拘留的消息保密,原本希望當局能夠減輕或撤銷指控;但2023年3月,他們收到通知並被告知董鬱玉將面臨間諜罪的起訴,才決定公開此事,而當時董鬱玉已被拘留一年多,不被允許和家人見面,只和律師見過一次面。

據董家人表示,中國當局認定董鬱玉與外國人的這些交往,可能是為日本和美國服務的“外國特務”的證據。董家人強調,董鬱玉不是間諜、也從未充當外國特工,他和外國學者、記者以及外交人員的交往是中國多年來一直鼓勵的正常知識和文化交流的一部分。

董鬱玉原籍遼寧撫順,1987年從北京大學法學院畢業、獲法學碩士,隨後進入中共黨報《光明日報》擔任評論部副主編。根據《華盛頓郵報》先前報道,董鬱玉年輕時曾參與1989年的天安門學生民主運動,在接受了一年的強制勞動後,得以返回北京並保住了在《光明日報》的工作。

他曾在中外媒體和自由派學術期刊上撰寫過評論文章,其中包括以倡導改革稱著的歷史雜誌《炎黃春秋》和《紐約時報》中文網,涉及從法律改革到社會問題等各種主題,並與人合編了提倡中國法治的書籍。他的文章提倡溫和改革,但避免直接批評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

多個提倡新聞自由的非政府組織呼籲中國當局釋放董鬱玉。一份要求釋放他的網路請願書上已有記者、學者和非政府組織工作人員700多人簽署。

哈佛大學尼曼新聞基金會負責人安·瑪麗·利賓斯基(Ann Marie Lipinski)說:“董鬱玉是一位很有才華的記者和作家,他的作品長期以來受到國內外同行的尊重。我們和許多人一樣,希望他能獲釋,回到家人身邊。”

去年4月,來自全球各國的超過60名學者、記者和知識分子聯名簽署了一份公開信,要求公正對待董鬱玉,簽署者包括披露水門事件的《華盛頓郵報》資深記者鮑勃·伍德沃德( Bob Woodward)、曾任白宮副國家安全顧問的前《華爾街日報》駐華記者博明(Matthew Pottinger)、七十年代就前往中國學習的中國問題專家夏偉(Orville Schell)等人。

公開信呼籲中國政府重新考慮董鬱玉可能面對的嚴厲處罰:“和外國外交人員、記者、學者的聯繫不應該成為構成間諜罪的理由。如果是這樣的話,誰還願意來中國,和中國的記者、學者以及外交人員見面?”

董鬱玉的案子是中共當局針對新聞記者的最新例子。澳洲作家兼提倡民主的部落客楊恆均今年2月被北京法院同樣以“間諜罪”判處死刑緩期執行。

(本文主要依據了路透社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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